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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6-0007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6-09-14
文号: 灌海渔发[2016]8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中秋和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严防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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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中秋和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严防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加强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两节是水产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的高度出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落实,切实强化两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一次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鳜鱼、乌鳢、大菱鲆、小龙虾、泥鳅等重点品种,养殖单位投入品使用、养殖生产记录等开展专项检查,从加强水产养殖基础工作入手,增强养殖者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监管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彻底处置。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应急值守 

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适时做好节日水产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向水产品生产单位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渔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治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健全节日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 

各有关单位应于10月8日前将节日期间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局渔业股。 

联系人:陈树荣;联系电话(传真):83260018;电子邮箱:502423721@qq.com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9月14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印发